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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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尤明杨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战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范晓波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宋璐璐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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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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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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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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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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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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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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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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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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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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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01、2.02、2.03、2.04、2.05、2.06、2.07、2.08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境坤、孙一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新能”或“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938,500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并完成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997,263,453股变更为1,967,324,953股,注册资本将由199,726.3453万元变更为196,732.4953万元。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67万股至8,00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34%至4.01%。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27日
2.申报地址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50950528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