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迅捷兴”) 、信丰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迅捷兴”)、深圳市捷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兴智造”),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子公司珠海迅捷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5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担保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综合授信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有权以自有土地、房产等自有资产为公司和子公司设置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应付账款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确定。
(二)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项目贷款、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之开立及贴现、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等)、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额度、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三)有效期及授权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实际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有关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公司,具体根据届时业务需要确定)。
(一)珠海迅捷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融合东路286号(1、3、4栋)
法定代表人:马卓
成立日期:2019-01-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珠海迅捷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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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列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信丰迅捷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绿源大道(及技研新阳19#厂房一层)
法定代表人:马卓
成立日期:2011-11-15
经营范围:线路板及其它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有法律、法规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信丰迅捷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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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列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捷兴智造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社区东宝工业区G栋、H栋、I栋
法定代表人:马卓
成立日期:2024-12-3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捷兴智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系2024年12月31日成立,2025年度尚未开展业务,截止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9.68万元,负债总额6.14万元,净资产总额3.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43%,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实际完成担保手续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有实际资金需求,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40%、17.5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2月10日,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已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第G、H、I栋”与PCB生产制造环节相关的资产按基准日账面价值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兴智造”)。截至目前,捷兴智造地址已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社区东宝工业区G栋、H栋、I栋”,且自2026年2月1日起经营上述与PCB生产制造有关业务。
为此,现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第G、H、I栋”变更至“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24楼”。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由于公司拟进行注册地址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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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人员将办理地址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情形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2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2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6日
至2026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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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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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 -4: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24楼会议室一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2月25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玉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24楼会议室一
邮编:518000
电话:0755-33653366-8210
传真:0755-33653366-8822
邮箱:zqb@jxpcb.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