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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1:49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6-00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4,736,0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01%;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为70,940,2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4.88%,占公司总股本的15.73%。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剩余被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股票代码:600363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联创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偿还质押借款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实施的减持行为引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因偿还质押借款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减持期间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17,7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0,177,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本报告书签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联创光电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94,736,09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0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90,177,69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联创光电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伍锐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伍锐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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