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OLEDindustry)
2月3日晚间,华映科技发布《关于诉讼进展暨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宣布其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正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该强制执行申请予以立案受理。

据悉,该起合同纠纷案件最早可追溯至 2019 年 1 月 4 日。福建省高院于当日立案受理华映科技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华映科技追加大同公司、中华映管为共同被告。
经福建省高院一审判决,华映百慕大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 30.29 亿元。大同公司、中华映管需就该笔业绩补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司法鉴定费、财产保全费也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一审判决后,华映百慕大、大同公司不服判决结果并提起上诉。后续华映百慕大因未按时交纳上诉费,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2025 年 12 月 12 日,华映科技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终审判决书,判决驳回大同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其中,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负担。
近日,华映科技收到福建省高院发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福建省高院作出的(2019)闽民初 1 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华映科技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对于此次强制执行对公司的影响,华映科技表示,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此次事项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