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与规范运作,于近期审议通过了新版《子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监督,明确了子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管理、财务及信息披露等多方面的核心要求。根据公告,制度明确了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相关人选需经公司经营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在重大事项管理上,制度详细列举了需向公司报告的事项范围,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交易,以及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并设定了具体的报告阈值。例如,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即需报告。财务管理方面,子公司需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并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运营及财务报表。制度特别强调了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要求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所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由公司证券部统一安排披露。此项制度的实施,预计将进一步提升贝达药业对下属子公司的统筹管理能力与风险控制水平,确保公司整体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