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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发布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规范股份交易行为

时间:2026年01月24日 02:20

中访网数据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行为的规范与管理。该制度明确了董监高持股信息的申报义务,要求其在买卖公司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制度严格限制了股份转让比例,规定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重申了《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即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同时,制度列举了多项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和情形,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以及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一定期限等。此外,制度要求董监高在股份发生变动、计划减持或股份被强制执行时,需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江淮汽车董监高的股份交易行为,强化内部约束,保护投资者权益,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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