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股票代码002910)把自己公司的一位大股东兼董事马红富给告了,要他赔大约2107万元。法院已经受理,定在2026年3月12日开庭。
事情起因:
多年前的承诺:2017年公司准备上市时,大股东马红富曾公开承诺:如果公司下属的牧场因为政府环保规划被要求搬迁,政府给的补偿款不够覆盖损失的话,差额由他个人来补。
承诺应验:2019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圣源牧场”真的被当地政府下发通知,要求限期关停搬迁。牧场随后关停,建筑物都报废了。
和政府打官司:公司认为政府补偿太低,于是起诉政府。直到2024年,法院最终判决政府补偿约505万元。
算账:公司算了一笔账,认为圣源牧场的搬迁损失经过折旧等计算,到2025年底还剩约2505万元。减去政府赔的505万,还有大约2000万元的损失缺口。
追讨承诺:公司认为,根据当年的承诺,这2000万的缺口应该由马红富来承担。但他没给,所以公司把他告了,除了要这2000万本金,还要计算资金占用费(利息),合计约2107万元。
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案件刚立案,还没开庭,最终会不会赢、能拿回多少钱都不确定。
公司表示,这笔钱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大(约1.93%),但案件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目前还无法判断。
其他情况:
公司同时说明,除了这件事,最近一年还有其他11起小官司(比如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总金额约555万元,金额较小,没达到必须单独公告的标准。
通俗理解: 就是公司拿着大股东多年前签的“兜底”承诺书,现在来找他“报销”一笔政府没赔够的搬迁费。双方对不上账,只好法庭见。
马红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1984年至1986年在甘肃省民勤县昌宁小学担任民办教师;1988年至1999年在甘肃省民勤县宏昌农贸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0 年4月至2002年8月,任庄园乳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04 年5月,任庄园乳业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8年2月,任庄园乳业董事长;2008年3月至2010年8月,任庄园乳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任庄园乳业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圣源牧场未来搬迁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全部养殖基地均取得了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必备的资质证书,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排污许可证书等,目前经营不受影响。其中,榆中瑞丰、兰州瑞兴、临夏瑞园、临夏瑞安、武威瑞达、青海圣亚、宁夏庄园共计7个子公司牧场所在区域未被各地政府列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宁夏庄园所在地还未明确禁养区、限养区,但其位于由当地政府主导并已经自治区发改部门立项推进“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的“金银滩镇优质奶牛核心区”;2017年6月,西宁市政府下发《西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试行)》,青海圣源养殖所在地被列入禁养区,西宁市政府将其列入2018年搬迁计划,因而圣源牧场存在未来搬迁风险。
为此,发行人已制定预案,计划在2008年3月,将圣源牧场目前存栏的1048头牛只全部迁至武威瑞达养殖,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因搬迁而受到较大影响。
若圣源牧场搬迁后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报废,预计青海圣源牧场搬迁损失3875万元(以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截止2017年6月底净值计算),另外搬迁费用200万元,瑞达牧场整修费用100万元,预计搬迁总损失4175万元。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因此,上述损失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马红富承诺:若发行人下属牧场因各地政府对畜禽养殖区域划定的调整而导致相关牧场列入畜禽养殖禁养区或限养区,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依法进行搬迁时,政府补偿不足以弥补公司搬迁损失时,差额部分由其承担。





证券代码:002910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6-007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2,10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
4.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牧场”或“公司”)因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马红富先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源牧场”)支付搬迁损失事宜,于近日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2026年1月19日收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甘0102民初2711号〕及《传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传唤双方于2026年3月12日开庭,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 原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 被告:马红富
(二)本次诉讼背景
2017年10月17日,庄园牧场作为发行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控股股东马红富承诺:若发行人下属牧场因各地政府对畜禽养殖区域划定的调整而导致相关牧场列入畜禽养殖禁养区或限养区,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依法进行搬迁时,政府补偿不足以弥补公司搬迁损失时,差额部分由其承担。
2019年4月19日,湟源县人民政府向圣源牧场作出《限期关停通知书》,限圣源牧场在2019年4月30日前清理出栏养殖奶牛,完成关停工作,逾期将采取强制清理关停措施。圣源牧场于2019年4月30日关停,圣源牧场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报废。因与湟源县人民政府就政策性关停补偿事宜未能协议一致,2020年3月5日,圣源牧场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补偿诉讼,要求湟源县人民政府履行行政补偿职责,补偿圣源牧场关闭搬迁损失48,410,758元及相关停产停业损失等。2024年4月16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主要判决内容为:湟源县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偿圣源牧场有限公司关闭搬迁损失505.49万元。
圣源牧场建筑物、构筑物截止2017年6月30日提取折旧后的净值为3,875万元,继续按该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算,2017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圣源牧场共计提取折旧金额为13,696,581.55元。据此,截止2025年12月31日,圣源牧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净值为25,053,418.45元。根据招股说明书“若圣源牧场搬迁后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报废,预计圣源牧场搬迁损失3,875万元(以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截止2017年6月底净值计算)”及发行人控股股东马红富的承诺:政府补偿不足以弥补公司搬迁损失时,差额部分由其承担。因此,截止2025年12月31日,原告关闭搬迁圣源牧场的损失为25,053,418.45元,减去湟源县人民政府补偿的关闭搬迁损失505.49万元,剩余19,998,518.45元未弥补损失,该差额19,998,518.45元应由被告承担,被告逾期未向原告承担该差额的应承担相应资金占用费用。
(三)诉讼请求
1.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圣源牧场关闭搬迁损失19,998,518.4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资金占用费1,075,253.68元(以19,998,518.45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4年4月16日计算至2025年12月19日,并自2025年12月20日以19,998,518.45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继续计算逾期付款资金占用费至本金和资金占用费付清时止)。以上款项合计21,073,772.13元。
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诉讼目前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并已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甘0102民初2711号〕及《传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包含本次诉讼)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有11起,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554.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1%,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循会计准则的谨慎原则,及时跟进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民事起诉状》;
2. 《受理案件通知书》;
3. 《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