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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拟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强化治理迎H股上市

时间:2026年01月13日 02:00

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修订旨在适应公司计划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的治理要求。核心修订内容包括明确独立董事需同时符合内地与香港联交所的独立性要求,规定独立董事中至少须有一名通常居于香港,并进一步细化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职保障及退出机制。制度强调独立董事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并赋予其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新制度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届时原制度自动失效。此举标志着浙江京新药业为推进国际化资本市场布局,正系统性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规范运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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