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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5:05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10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象屿Y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6日下午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五名,实到十三名,邓启东董事、林俊杰董事因公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齐卫东董事、王剑莉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捷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齐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吴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齐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主任):薛祖云

委员:刘斌、吴翀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主任):吴捷

副主任:齐卫东

委员:邓启东、林俊杰、宋华、吴翀、刘志云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主任):薛祖云

委员:邓启东、刘斌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各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吴捷先生提名, 聘任齐卫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廖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齐卫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廖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齐卫东先生提名,聘任苏主权先生、范承扬先生、陈代臻先生、郑芦鱼先生、卓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林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苏主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范承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聘任陈代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聘任郑芦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聘任卓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聘任林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银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吴捷,男,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总监、总裁助理;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目前持有120万股公司股票。

齐卫东,男,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贸易中心管理本部及贸易事业部总经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目前持有273.28万股公司股票。

苏主权,男,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曾任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持有116.62万股公司股票。

范承扬,男,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风险管理总监等职。目前持有182.97万股公司股票。

陈代臻,男,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天津象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象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目前持有174.77万股公司股票。

郑芦鱼,男,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厦门象屿钢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目前持有222.89万股公司股票。

卓薇,女,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副总监、总监,战略发展中心总监等职务。目前持有66万股公司股票。

廖杰,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目前持有102.6万股公司股票。

林靖,女,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监,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资金部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监。目前持有76.611万股公司股票。

吴银萍,女,198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经理。曾任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厦门雷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持有17万股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102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象屿Y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0.50亿元。

●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2025-014号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50亿元(详见公司2025-068号公告)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0.50亿元。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此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25年1-10月执行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和执行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的服务,主要是(1)软件、信息系统服务;(2)象屿集团大楼、员工公寓服务;(3)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铁路、汽车的运输服务;(4)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加工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到站配送、装卸、租箱、设备租赁等服务;(3)为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赁、配送、运输等服务;(4)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船等物流服务;(5)为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公司经营托管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1)向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钢坯等商品;(2)向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铝板、铝卷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硅铁、硅锰、无烟煤等原材料;(2)向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氧化铝、铝锭等商品;(3)向厦门象瀚投资有限公司销售镍铁、铬铁等商品;(4)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原材料。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业务的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0.50亿元,具体情况是:由于业务量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象屿集团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仓储、配送等服务量增加,根据测算,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拟增加0.50亿元。

新增额度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的服务,主要是(1)软件、信息系统服务;(2)象屿集团大楼、员工公寓服务;(3)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铁路、汽车的运输服务;(4)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加工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到站配送、装卸、租箱、设备租赁等服务;(3)为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赁、配送、运输等服务;(4)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船等物流服务;(5)为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公司经营托管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1)向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钢坯等商品;(2)向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铝板、铝卷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硅铁、硅锰、无烟煤等原材料;(2)向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氧化铝、铝锭等商品;(3)向厦门象瀚投资有限公司销售镍铁、铬铁等商品;(4)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原材料。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的定价原则进行交易,具体将遵循如下的定价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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