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说财话税)
2025年12月16日,上市公司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94朗进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2号)。
根据该事先告知书,拟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邱*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据公司披露的信息,邱*龙任职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5年8月8日,任职才满1年。
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邱*龙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25.31万元。
朗进科技涉嫌违法情况: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成都朗进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青岛朗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朗进科技有限公司、长春朗进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青岛朗进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朗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莱芜朗进电气有限公司、济南瑞青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20.63万元。
而朗进科技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邱*龙参与上述朗进科技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组织朗进科技进行信息披露,也未组织朗进科技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朗进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朗进科技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财务人员真是钱少事多风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