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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15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95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2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上午 9:15-下午15:00。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喻旭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8人,代表股份316,296,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8人,代表股份316,296,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05%。

(八)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5人,代表股份57,937,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5人,代表股份57,937,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97%。

(九)董事9人出席本次大会;高级管理人员2人、律师2人列席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提案表决情况: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13,965,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2%;反对2,02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305,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60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777%;反对2,02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52%;弃权305,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0%。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再生铝项目的议案》

提案表决情况: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12,62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77%;反对3,6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3%;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261,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547%;反对3,6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62%;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川鹏、李宗煊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指派刘川鹏、李宗煊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9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采取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杜景龙以现场方式出席,其余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旭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与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持续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及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结合公司2025年度氧化铝供应情况, 2026年公司计划向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锦链通”)增加氧化铝采购量,全年采购氧化铝不超过48万吨,预计与浙江锦链通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9,200万元(含税)。

浙江锦链通与本公司实控人均为钭正刚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锦链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业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交易额度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喻旭春、戴祚、卓静洁、张晓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二)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电解铝液不超过6万吨,供汽不超过286GJ,预计与万方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2,282万元(含税)。

万方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业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交易额度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王大青回避表决。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9日(周一)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与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9)。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100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99.437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2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就相关事项逐项说明、论证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10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9.437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21号),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相较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草案,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更新修订内容之外,公司对草案(修订稿)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数字或文字内容,对本次交易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9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电解铝液不超过6万吨,供汽不超过286GJ,预计与万方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2,282万元(含税)。

2、公司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青就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万方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额度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万方集团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对相应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说明:

2026年预计金额根据合同签订数量,结合2026年预计价格得出,其中铝液预计年度销售单价20,380元/吨(含税),供汽预计年度销售单价70元/GJ(含税)。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160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1117350360XL

注册资本:9648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大青

主营业务:铝冶炼及压延加工,铝制品制造;经销有色金属材料(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建材、汽车配件等。

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9月30日,万方集团资产总额为 86,767.06万元,净资产为36,550.95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73,284.95万元(不含税),净利润为-1,117.70万元(未经审计)。

股东构成:

关联关系:万方集团持有焦作万方股份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万方集团是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经济实力雄厚,与焦作万方有多年合作关系,不存在违约情况。万方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销售铝液

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期12个月(自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年供货量共计6万吨。

定价原则和依据:

采用“上海有色网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周均价” (上海有色网,网址:https://www.SMM.cn/)的定价方式,单价按每月提货当周上海有色网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基础结算价下浮120元/吨结算。周六、周日提货按下周周基础结算价结算。

上海有色网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当周基础结算价=当月当周有效交易日SMM A00报价平均价,即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SMM A00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以下简称当周基础结算价)。

若某月最后一天为周一,则按上周和当天所有有效交易日价格平均价为准。若某月最后一天为周二,则按当周的周一、周二的两天有效交易日价格平均价为准,以此类推。若某月第一天当周有效交易日若为1天或不是有效交易日,则按当周(自然周)所有有效交易日均价作为当周的基础结算价结算。

节假日期间周基础结算价约定如下:2026年1月1日至1月4日按2026年1月5日至1月9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6年2月14日至2月23日按2026年2月9日至2月27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6年4月4日至4月6日按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6年5月1日至5月5日按2026年5月6日至5月8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6年6月19日至6月21日按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6年9月25日至9月27日按2026年9月28日至9月30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6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按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上述节假日价格约定如遇国家实际放假时间发生变化,依据上述原则,随时调整。

结算、开据发票方式:卖方收到足额货款(包括买方补齐的差额、违约金等)后,根据结算结果开具发票。当月最后一日提货量于下月开具发票,其他提货量于当月开具发票。12月份,当月的全部提货量于当月开具发票。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现款现货,款到提货。卖方同意,买方当月货款以现汇和额度不超过20%的银行承兑汇票组成(出票银行需符合卖方规定的17家银行)。如买方向卖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超过当月实际货款的20%,超出部分买方承担贴现费用。卖方同意买方使用国内信用证结算,信用证业务所产生的利息和手续费由买方支付。

2、焦作万方向万方集团供汽

数量:供汽量以经双方认可的蒸汽流量计指示值为准,以热值计量。

定价原则和依据:当月供汽单价=(上月标煤单价×0.04 + 7)× (1+15%) × (1+税率)。当月供汽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 9%,单位:元/GJ。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供汽价款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按月结算,乙方在次月10 日前来甲方办公地领取发票,并于 25 日前结清上月汽费。

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甲方股东会通过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焦作万方股东会批准后,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由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焦作万方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万方集团是2007年公司引入的首家铝液客户,开拓了产品销售的新模式,公司直接将铝液销售给用户,既降低了公司铸锭的成本也降低了用户的重熔成本。

2.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焦作万方向万方集团销售铝液产品交易定价方式以上海有色网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周均价为基础。关联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互利、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焦作万方、焦作万方股东,特别是焦作万方中小股东利益。

3.对该关联交易的依赖性

铝锭属于期货交易产品,公司周边有多家铝液及铝锭用户,焦作万方对万方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如果该关联交易事项不能够进行,焦作万方周边其他铝液客户可以消化部分铝液产量,其他铝液可铸成铝锭进行销售,不影响焦作万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业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交易额度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向万方集团销售铝液及供汽合同。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97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持续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及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结合公司2025年度氧化铝供应情况, 2026年公司计划向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锦链通”)增加氧化铝采购量,全年采购氧化铝不超过48万吨,预计与浙江锦链通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9,200万元(含税)。

2、公司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喻旭春、戴祚、卓静洁、张晓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浙江锦链通与本公司实控人均为钭正刚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锦链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额度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宁波中曼、浙江安晟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对相应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说明:

2026年预计金额根据合同签订数量,结合2026年预计价格得出,氧化铝预计单价为2900元/吨。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11号1201室-3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C2PAX55P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励喜燕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0月末公司总资产为210,508万元,净资产为49,372万元;2025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1,960,986万元,净利润17,461万元(未经审计)。

股东构成:

关联关系:浙江锦链通与本公司实控人均为钭正刚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锦链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锦链通多年来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较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重量:本合同执行期限内,买受人向出卖人采购的货物固定总量42万吨,浮动总量6万吨。每月采购的固定量为3.5万吨,浮动量为0.5万吨。

固定量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的数量,浮动量为临近合同月通过书面确认是否实际履行的数量。

2、定价:货源地地区现货指数价:阿拉丁·中营网http://www.aladdiny.com、中国金属网(安泰科)http://www.metalchina.com、百川资讯http://www.baiinfo.com三家机构公布的 “货源地地区”氧化铝每日现货价格平均值的月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袋装产品价格=合同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货源地地区现货指数价;散装产品价格=合同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货源地地区现货指数价-下浮20元/吨。

3、款项支付:先款后货,买受人应当以现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买受人应当均匀支付货款,可以分批付款分批提货,但须在合同月当月25日前付清当月所有货款。

4、执行期限:本合同的执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5日止。若执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约定的执行总量尚未执行完毕的,未执行完毕的量须执行完毕。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总量未执行完毕的,责任和货物价格变动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因出卖人原因导致合同总量未执行完毕的,责任和货物价格变动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焦作万方股东会批准后,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由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焦作万方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锦链通作为既有供应商,其供应能力、货品质量等均已获公司充分验证,为进一步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正常持续生产经营,增加锦链通供货量具有周期短、确定性高、符合商业效率的原则。

2.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公司向浙江锦链通采购氧化铝以三网月均价为基准,关联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互利、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焦作万方、焦作万方股东,特别是焦作万方中小股东利益。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与浙江锦链通进行关联交易,主要基于提高公司原材料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氧化铝为大宗原材料,市场供应相对充分,且公开定价、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采购不存在壁垒,不会造成公司因原料采购而被关联人控制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业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交易额度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向浙江锦链通采购氧化铝合同。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9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5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和《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3、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4、上述提案1.00《关于与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对相应议案的表决。

5、上述提案2.00《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对相应议案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通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2月23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传真方式送达通知。通过邮寄方式的通知以本公司收到日期为准。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3日 9:00至17:00。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本公司办公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蕙鑫

联系电话:0391-2535596 传真:0391-25355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编:454005

电子邮箱:jzwfzqb@163.com

(六)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的相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召集本次股东会并提交提案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2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 -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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