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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4日 03:19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5-066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行政会议室(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671,376,41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 数不计入公司表决权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敏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非独立董事王哲琪、陈平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昱哲、陈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吴能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的同意票数获得通过。其他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的同意票数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毛一帆、田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五楼行政会议室(二)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5日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王敏文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吴仲时先生、张旭明先生、王哲琪女士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吴仲时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凤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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