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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00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维权) 编号:2025-074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经营发展需要,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承租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4层用于办公,租赁面积为1,275.42平方米(建筑面积),租赁期自2026年1月10日起至2031年1月9日止,总租金约1,066万元。

● 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北京弘科运营,以及与北京弘科运营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前期关联交易进展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12层用于办公。其中,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过渡期),租赁面积为1,112.31平方米(建筑面积),总租金约51万元;于2025年7月16日至2030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正式租赁期),租赁面积为1,278.02平方米(建筑面积),总租金约9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因使用计划发生调整,近期,公司与北京弘科运营签署了上述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对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过渡期)的租赁条款进行调整,扩大租赁范围并延长租赁期限,总租金由约51万元提升至约130万元,并对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正式租赁期)的租赁事项进行终止。双方拟另行签署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4层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承租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4层用于办公,租赁面积为1,275.42平方米(建筑面积),租赁期自2026年1月10日起至2031年1月9日止,总租金约1,066万元。

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北京弘科运营,以及与北京弘科运营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D4XRJP36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3层-301等[23]套内16层1601

法定代表人:卢海红

注册资本:87,180.6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北京弘科运营100%股权,为北京弘科运营的全资母公司。

资信状况:北京弘科运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关联方关系介绍

北京弘科运营与公司同属于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弘科运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租人: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赁范围

承租人愿意承租出租人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4层(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租赁面积总计为1,275.42平方米(建筑面积)。该单元仅限于办公用途。

(三)租赁期

该单元租赁期共计5年。自2026年1月10日起至2031年1月9日止。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

1.租金

第1至3年:2026年1月10日至2029年1月9日止,在此期间租金支付标准为4.5元/建筑平米/天(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每日租金含税价(每月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共计人民币5,739.39元。(其中不含税价5,466.09元,税金273.30元)。

第4至5年:2029年1月10日至2031年1月9日止,在此期间租金支付标准为4.7元/建筑平米/天(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每日租金含税价(每月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共计人民币5,994.47元。(其中不含税价5,709.02元,税金285.45元)。

2.付款方式及时间

该单元中实际租赁使用的楼层,以人民币为支付货币,按季度交纳的方式(不足一个季度的按照实际天数计算)支付租金。

第一笔租金:承租人应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1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该单元前三个月的房租(即2026年1月10日一2026年4月9日)。共计人民币516,545.10元。

第二笔租金:承租人应于正式租赁期开始后第三个月届满前10日内支付,之后的租金支付时间以此类推。

3.其他费用

承租人应当自行负担与该单元使用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费、停车费、电话费、网络费、水费、电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装修期间承租人不缴纳该单元租金,但装修期间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正常缴纳物业费、装修管理费,同时装修期间产生的供暖费、水费、电费等费用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押金

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纳一定金额的房屋押金,经协商,本合同押金为466,477.30元。

(六)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租金标准参考了周边地区同等物业条件、同等租赁方式的租金标准等,交易定价及条款设计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房屋交付质量进一步提升,能够切实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推动公司实现战略协同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对《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有助于促进公司各项业务良性发展;本次交易定价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条款设计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交易已充分征询独立董事意见,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会议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北京弘科运营,以及与北京弘科运营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如下:2025年3月,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签署《弘善家园413号楼项目租赁合同》,租用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12层房屋,合同期限自2025年3月至2030年7月,合同金额约956万元(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金额调整为约130万元);2025年3月,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签署《员工餐厅服务合同》,委托北京弘科运营为公司提供员工餐服务,合同期限自2025年3月至2030年7月,合同金额约430万元;2025年3月,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资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资安物业”)签署《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协议》,委托北京资安物业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配套服务,合同期限自2025年3月至2027年8月,合同金额约90万元;2025年3月,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北京资安物业签署《车位租赁合同》,租用北京弘科运营车位,合同期限自2025年3月至2026年3月,合同金额约6万元。2025年5月,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资安物业签署《弘善家园413号楼保洁委托服务合同》,委托北京资安物业提供保洁服务,合同期限自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合同金额约7万元。2025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耀莱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新影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影联”)签署《网络售票合作协议》,委托北京新影联为公司旗下影院销售电影票,合同期限自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合同金额约75万元。2025年7月,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文科数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主体签署《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投资金额4,000万元。

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北京弘科运营,以及与北京弘科运营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5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12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

至2025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伦洋图书出版有限公司、中国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出具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5年11月24日、25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8578078

传真:010-88578579

邮箱:zhengquan@600715sh.com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5-076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有8名董事参会,实有8名董事参会(其中:董事长徐建先生、董事施煜先生、独立董事杨步亭先生、独立董事崔松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承租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4层用于办公,租赁面积为1,275.42平方米(建筑面积),租赁期自2026年1月10日起至2031年1月9日止,总租金约1,06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切实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推动公司实现战略协同发展;本次交易定价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交易定价及条款设计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交易已充分征询独立董事意见,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关联董事徐建先生、金青海先生、施煜先生、何斐先生、李玥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5年11月28日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1211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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