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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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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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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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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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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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754.67万元,同比增长9.39%。其中,移动智能终端视觉解决方案实现营业收入51,177.01万元,同比增长5.59%;智能汽车及其他AIoT智能设备视觉解决方案实现营业收入10,472.44万元,同比增长31.43%。
其他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
2019年9月,ArcSoft, Inc.收到Marc Chan、Lei Li、Strong Wealth Limited、Pacific Smile Limited作为原告对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ArcSoft, Inc.、Wavelet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和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等主体和个人在内的被告的相关诉讼材料。Hui Deng(邓晖)于2019年9月25日出具承诺,针对“Marc Chan、Lei Li及其家庭基金诉讼事宜”,如发生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索赔等)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独立承担。2024年3月,法院作出初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ArcSoft, Inc.和Hui Deng(邓晖)不存在故意失实陈述,但认为被告存在疏忽错漏导致陈述不完整,判决被告共赔偿原告970.60万美元及相关利息;同时,不支持原告关于ArcSoft, Inc.违反投资合约的主张,被告ArcSoft, Inc.有权就成功抗辩提起索赔。截至目前,针对初审法院就被告存在疏忽错漏导致陈述不完整部分的判决,原告、被告均已提起上诉,上诉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被告根据法院规定提供了相应保证金,后续ArcSoft, Inc.及Hui Deng(邓晖)将继续行使美国司法程序赋予当事人的各项抗辩权利,主张合法权益。公司已结合初审法院判决结果以及案件进展情况等,相应计提了预计负债。详见2019年9月26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9月21日、2024年3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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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Hui Deng(邓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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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Hui Deng(邓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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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Hui Deng(邓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凯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6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免去刘晓倩、刘伟光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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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制定和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14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第20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制定和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询。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 监事会”章节内容,并删除其他章节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将涉及阿拉伯数字的部分表述调整为中文大写,在不涉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新增和移动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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