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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尧峰西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左昱昱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归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属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左昱昱、左晶已回避表决;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投票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阚赢、杨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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