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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02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2号)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了610.54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1,054.70万元,存续期六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转股期限为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8年8月3日止。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44号文同意,公司61,054.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9月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永02转债”,转债代码“11365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永02转债”自2023年2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至2028年8月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4.07元/股。因实施2022年、2023年、2024年权益分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自2025年7月8日起,“永02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9.69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2024-038、2024-071、2025-060)。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永02转债”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6年3月4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永0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9.69元/股)的130%(即12.60元/股)。若未来20个交易日内仍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触发“永02转债”的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永02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永02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永02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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