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日报)
转自:辽宁日报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辽分”)于2026年2月10日出具的《确认书》,长城辽分已将公告清单载明的债权转回至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已经交割完毕,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对公告清单载明的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债权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长城辽分与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借款人、担保人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