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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调整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审计部部长、审计中心总经理王旭文同志因个人工作发展需要已离职,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王志刚同志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兼审计中心总经理,免去王志刚同志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职务、审计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2.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薪酬兑现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核定经理层成员正职2024年度基本年薪标准为16.65万元;根据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核定经理层成员正职2024年度绩效年薪标准为32.08万元;2022-2024年度经理层成员正职任期激励标准为17.60万元。

  关联董事宁长远、陈涛、于海军、李金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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