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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00:00

  证券代码:603779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姜常慧先生,独立董事王新先生、徐红山先生、马志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秋红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业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申请贷款,由烟台银行向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以下列不动产作为授信抵押物:

  1、房产,面积65459.23平方米,证号:龙房权证芦头字第 2011-00011 号。

  2、土地,面积71377平方米,证号:龙国用(2011)第0140号。

  3、土地,面积59813.33平方米,证号:龙国用(2010)第0388号。

  不动产抵押物最终明细以与烟台银行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资产抵押事项进行了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产抵押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有利于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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