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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20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创思路5号亿嘉和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205,530,42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569,038股没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4,961,382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付云女士担任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董事长朱付云女士、职工董事王谦先生、独立董事谢世朋先生现场列席本次会议,董事郝俊华先生、董事江辉女士、独立董事苏中一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晋博先生现场列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汪超先生、副总经理郝俊华先生、副总经理江辉女士、副总经理严宝祥先生、财务总监王立杰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其中郝俊华先生、江辉女士线上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聂梦龙、张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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