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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6年6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5,7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704,1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5,045,807.5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8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存放及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30,625,896.81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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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募投项目过往延期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项目建设期从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

  2、募投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建设期延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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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原因

  受部分关键设备(如新合作供应商供应的螺旋速冻库等)尚未完成安装及验收等因素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出现延迟,未能按预定时间完成建设工作。

  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12月完成建设,鉴于上述客观原因及公司未来项目整体规划考量,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公司拟将项目建设期延长6个月,调整后预计完成建设时间为2026年6月。

  除上述调整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4、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的拟采取措施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6月。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海欣食品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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