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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0:00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9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海南莱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医疗器械”)收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两项《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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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控股孙公司获证的医用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及电子支气管镜,是莱美医疗器械研发的内窥镜产品,该产品能直接观察患者图像,有利于临床使用对患者病症的判断及治疗。此次控股孙公司产品获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医疗器械产品种类,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对未来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获证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推广效果,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用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子支气管镜《医疗器械注册证》。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9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恒中药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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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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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子公司中恒中药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保中恒中药材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中恒中药材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恒中药材与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99.9556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8日召开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5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50.00亿元(含50.0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5.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30)。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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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担保金额:最高额2,999.9556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保证中恒中药材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中恒中药材经营及资信状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本次是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6,873.62万元(包含为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6.1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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