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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28.246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2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在30日内对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交书面回复。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立即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和答复,并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了相关回复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因进一步修改、补充所需工作时间较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公司将自《审核问询函》回复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修订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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