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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胜诉裁决书的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6日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科技有限公司就与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传媒数字”)的合同纠纷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河南传媒数字支付剩余货款、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5年3月7日受理此案,并出具《仲裁通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本次仲裁的裁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裁决书》([2025]深国仲裁399号),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87,718,786.20元。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担保费人民币37,156.82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688,622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688,622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688,622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且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尚未履行,该仲裁事项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及时对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未完结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裁决书》([2025]深国仲裁399号)。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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