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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00:00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上一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招投标程序,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0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

  2024年度信永中和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83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4.71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清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熊利军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42万元,较上期变动幅度预计不超过20%,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调整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招投标程序及审慎决策,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在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永涛、刘巧云、浦洪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专业性,充分调动其履职尽责的主动性,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并参照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10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不超过(含)15万元(税前),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审计需求,经履行招投标程序,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6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4)。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12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1.00、2.00均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均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航锦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7-82200722

  传真:027-82200882

  邮箱:zqb@hangjintechnology.com

  5、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8”,投票简称为“航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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