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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回购A股股份注销实施的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份注销数量:406,098股A股股份。

  ● 股份注销日期:2025年11月27日

  ● 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247,449,899股(其中A股114,778,999股,H股132,670,900股)相应减少至247,043,801股(其中A股114,372,901股,H股132,670,900股)。

  一、本次回购A股股份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希诺”)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06,098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9月27日和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A股股份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A股股份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于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应当在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公司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未将全部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对应的406,098股股票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720910)。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A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247,449,899股(其中A股114,778,999股,H股132,670,900股)相应减少至247,043,801股(其中A股114,372,901股,H股132,670,9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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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损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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