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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1日 00:00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4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

  董事会同意为提高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资产收益,出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东木樨园9号的双城公寓底商,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同意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相关租赁合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4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东木樨园9号的双城公寓底商,建筑面积为9,155.27平方米。租赁期7年(自2026年9月15日起至2033年9月14日止),免租期10个月(自2025年11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止)。合同期内总租金4,301.28万元。

  2025年11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仅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3条第一款第六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属于免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3条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本次对外出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美石(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甲420号(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吴文珍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住啦啦(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与美石(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美石(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协议(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美石(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北京市丰台区东木樨园9号双城公寓底商,建筑面积为9,155.27平方米;

  2、租赁用途:商业经营;

  3、租赁期限:租赁期7年,自2026年9月15日起至2033年9月14日止;免租期10个月,自2025年11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止。

  4、租金:首期租金单价1.8元/㎡/天,每3年涨幅3%,首期年租金601.50万元,7年合同期内总租金4,301.28万元;

  5、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自起租日起至2026年12月14日止的期间的租金(下称“首期租金”);除首期租金外,乙方应按每3个月一期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应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一期每期应付租金。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免责事由、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部分房产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收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租赁价格系根据现行市场租金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签署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或承租方自身的情况或战略规划变化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公司将严格防范法律风险并及时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同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十二次专门会议

  3、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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