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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00:00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4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市国资委”)将持有的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国经”)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城投”),划转完成后,乌国经成为乌城投的全资子公司,乌城投与乌国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导致乌城投、乌国经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合计增加,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乌城投持有本公司14,17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5%。乌国经持有本公司17,006,67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6%。本次权益变动后,乌城投与乌国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本公司31,176,67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收到公司股东乌城投、乌国经共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为优化国企组织结构,提升整体营运能力,乌鲁木齐市国资委将持有的乌国经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乌城投,划转完成后,乌国经成为乌城投的全资子公司,双方结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本公司31,176,67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乌城投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乌城投与友好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乌城投股权结构

  ■

  (二)乌国经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乌国经与友好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乌国经股权结构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乌城投持有本公司14,17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5%;乌国经持有本公司17,006,67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6%。

  本次权益变动后,乌城投与乌国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本公司31,176,67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乌城投及乌国经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乌城投与乌国经的股权关系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乌城投与乌国经的股权关系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友好集团

  股票代码:60077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808号怡和大厦1栋A座写字楼第七、八、九层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808号怡和大厦A座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808号怡和大厦1栋A座写字楼0623室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808号怡和大厦A座

  股份变动性质:因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导致持有的权益比例合计增加

  签署日期:2025年9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友好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友好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乌城投

  1.基本情况

  ■

  乌城投与友好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乌城投股权结构

  ■

  3. 乌城投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乌城投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乌国经

  1.基本情况

  ■

  乌国经与友好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乌国经股权结构

  ■

  3. 乌国经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乌国经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乌城投与乌国经的股权关系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乌城投与乌国经的股权关系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乌国经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乌城投,划转完成后乌国经成为乌城投的全资子公司,乌城投与乌国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

  2025年9月1日,乌城投、乌国经完成了上述划转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城投集团与国经集团重组整合事宜的通知》及《关于城投集团与国经集团重组整合事宜的补充通知》,市国资委将持有的乌国经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乌城投,划转完成后乌国经成为乌城投的全资子公司,该举措有利于优化市国企组织结构,提升整体营运能力和整体市场竞争力。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乌城投持有上市公司14,17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5%。乌国经持有上市公司17,006,6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6%。

  本次权益变动后,乌城投与乌国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176,6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城投集团与国经集团重组整合事宜的通知》及《关于城投集团与国经集团重组整合事宜的补充通知》,市国资委将持有的乌国经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乌城投,划转完成后乌国经成为乌城投的全资子公司。

  2025年9月1日,乌城投、乌国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孙涛

  2025年9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志于

  2025年9月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四)市国资委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友好集团,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孙涛

  2025年9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志于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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