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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6089万元!宁德时代疑因拖延付款被起诉

时间:2025年05月25日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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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北极星储能网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4日,瀚川智能发布公告称,因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拖欠换电站设备采购及运维等相关合同货款,已向提起法院诉讼。四个案件涉案金额约6089万元,目前已获得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瀚川智能表示,此前曾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时代电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时代电服”)和时代骐骥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时代骐骥”),就换电站先后签署多份合同及订单,瀚川智能称已按照合同及订单约定履行了交货、安装调试等义务,宁德时代及子公司将设备投入运营,却未按照合同及订单约定履行相对应的付款义务,其拖延付款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为此,瀚川智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

据悉,瀚川智能共提起四个案件诉讼,总涉案金额为60879879.53元。

而财报显示,瀚川智能在2022年、2023年营收分别高达11.43亿元和13.39亿元,但2024年营收仅有4.74亿元。2022年和2023年净利润分别为盈利7351.3万元、亏损8453.6万元、到2024年已亏损11.03亿元。至于业绩下滑的原因,瀚川智能分析认为分别是公司战略调整和市场环境影响、宏观经济环境承压的影响。

相关案件详情如下:

案件一【(2025)闽 0212 民初 3874 号】

自2022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时代电服与瀚川智能先后签订了17份采购换电站设备的《订单》,约定了标的物信息、单价、数量、金额、货物交付、付款方式、争议管辖等具体合同条款,累计总金额为8178.78万元。瀚川智能向时代电服陆续交付标的设备,时代电服也陆续支付3886.9045万元货款,且已将设备投入经营,但各份订单项下被告时代电服仍有应付款项未及时支付。

瀚川智能认为,被告时代电服公司拖延付款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为此向时代电服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时代电服向原告瀚川智能支付货款本金3768.4805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欠付货款金额为本金、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为利率,暂计至2025年4月15日金额为2404872.26元】。此外,还要求时代电服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以上诉请金额合计4008.967728万元。

案件二【(2025)闽 0203 民初 16169 号】

理由与案件一相同,但所涉及订单为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三份采购换电站设备《订单》,累计总金额为101720元,时代电服陆续支付35040元货款,且已将设备投入经营,但各份订单项下被告仍有应付款项未及时支付。

瀚川智能要求判令被告时代电服向原告瀚川智能支付货款本金44754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1029.69元,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以上诉请金额合计45783.69元。

案件三【(2025)苏 0591 民初 9718 号】

被告为时代骐骥和宁普时代,时代骐骥于2023年3月27日与苏州瀚川智能签订《换电站年度采购合同》,瀚川智能提供换电站设备产品及配套设施和系统,合同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后续,时代骐骥与瀚川智能分别签订了7份换电站采购订单。

2023年8月10日,时代骐骥与瀚川智能签订《换电站系统研 发、运维等服务合同》,委托瀚川智能提供换电站站控系统研发、换电站调试运维及站控系统硬件供应服务事宜,合同有效期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8年8月10日。后续,骐骥公司与瀚川智能分别签订了4份运维订单。

瀚川智能称,针对以上订单已按照合同及订单约定履行了交货等相关义务,时代骐骥将设备投入运营,却未按照合同及订单约定履行相对应的付款义务。

为此,瀚川智能要求判令时代骐骥支付《换电站年度采购合同》项下欠付货款本金6412662.50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4919496.88元。同时还要求判令时代骐骥支付《换电站系统研发、运维等服务合同》项下的款项本金531898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112629.36元)。另外,瀚川智能还要求判令宁普时代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一时代骐骥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诉请金额合计11,976,686.74元。

案件四【(2025)榕仲受 523 号】

被告人为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于2021年11月15日与瀚川智能签订《订单》,向其采购换电站设备,含税货款总价1017万元。订单约定预付30%、货到付20%、验收合格付30%、验收合格360天付20%。瀚川智能表示,宁德时代早已投入使用设备,但仅支付508.5万元货款,至今未付剩余款项。

宁德时代又于2022年12月12日与瀚川智能签订一份《订单》,采购总价542.4万元的重卡换电站设备,该订单约定预付30%、货到付20%、验收合格付30%、验收合格360天付20%。但设备投运了、宁德时代仅支付271.2万元货款,至今未付剩余款项。

为此,瀚川智能要求裁决宁德时代支付换电站货款本金779.7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87.07万元,裁决宁德时代赔偿瀚川智能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0万元,并承担本案受理费、处理费。以上请求金额合计8767731.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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