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8日,3月28日,ST中青宝(维权)(300052)公告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未及时披露实控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行为再罚100万元。公司实控人李瑞杰、张云霞等相关责任人也分别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3月28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虚增营收、成本及利润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三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达7958万元。其中2019年虚增3361万元,占当期营收7.17%;2020年虚增2809万元,占9.56%;2021年虚增1788万元,占5.03%。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且实控人组织、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情况。
公司表示,已对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违法行为未触及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该处罚未触及强制退市情形。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亿元,净亏损3637万元。公司称将加强内部治理,提升信披质量。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