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WELINK化工)
7月2日晚,天赐材料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民事诉讼,诉讼赔偿经济损失达人民币8.87亿元,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立案受理。

据悉,该案涉及的商业秘密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为天赐材料独有技术,九江天赐为此建立了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措施,并要求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须保守秘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根据天赐材料公告,其商业秘密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被前员工窃取,并泄漏给了竞争对手,案件中共涉及到12名被告方,其中被告九李某为九江天赐前员工,被告一、二、三分别为浙江某A股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子公司以及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四、五则具体负责被告二所投建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
被告人李某于2017年8月进入九江天赐工作,与九江天赐签订了《劳动合同》《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于2021年5月20日从九江天赐处离职。李某在九江天赐曾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
九江天赐认为,被告一至被告十二具有明显的侵权故意,被告一至被告十二应就其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被告一至被告十二的侵权行为情节恶劣,侵权规模巨大且获益巨大,同时还存在毁坏、隐匿侵权证据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九江天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九江天赐请求判令被告一至被告十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及相关设备、资料等技术秘密信息的行为,销毁承载原告商业秘密的有关设备,共同赔偿九江天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8.87亿元及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用与诉讼费用,并就其侵权行为登报道歉以消除影响;此外,被告二销毁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中利用原告技术秘密建设的生产产线设备及生产工艺资料。
7月2日晚间,永太科技披露《关于公司可能涉及诉讼的公告》称,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涉及该案的诉讼材料。

鉴于此,永太科技称,对相关诉讼案件以及诉讼案件的后续结果都尚不确定,同时公司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尚未生产销售该案件所涉的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实际发生诉讼案件的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永太科技还称,公司一直以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所研发的生产工艺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公告涉及的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同时,公司始终坚守公平竞争的原则,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一切形式的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倡导以创新与合作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任何试图通过非正当手段谋取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都难以逃脱法律和市场规则的约束。
永太科技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如发生诉讼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及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