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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创数据等4家公司陷违规风波,投资者如何“自救”?

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6:01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相继被查,引发市场关注。云创数据被立案调查的消息一经公布,股价下跌导致众多投资者的资产明显缩水;汇金科技业绩预告“变脸”,让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信任感,投资信心遭受重创;延华智能(维权)财务报表的虚假记载,使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被误导;宁科生物的信披违规行径,更是让投资者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面临较大投资风险。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凡购买上述股票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云创数据被立案调查,3个交易日股价下挫60%

2025年4月27日晚间,云创数据(835305)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其展开立案调查。此消息犹如一颗重磅炸弹投入资本市场,瞬间引发轩然大波。

4月28日开盘,云创数据股价便呈现出断崖式下跌态势,收盘下跌29.98%,4月29日再度下跌超过21%,5月6日再度下跌超过9%,收盘价为12.79元/股,三个交易跌去60%,股民不可不谓损失惨重。5月14日收盘,该股股价为12.48元/股,距离年初高位下跌接近80%,众多投资者在这场股价“雪崩”中损失惨重。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wx: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5年4月27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汇金科技业绩预告“变脸”遭警示,或触发退市风险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61)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出现了严重问题。2025年3月31日,公司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披露营业收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回溯事件经过,2025年1月24日,汇金科技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提及净利润亏损1450万-1980万元,却对营业收入只字未提。然而,到了3月28日的修正公告显示,公司预计全年营收8925万-9420万元,净利润亏损更是扩大至1720万-2220万元,同时还提示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种业绩预告的突然“变脸”,让不少投资者措手不及。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3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延华智能财务报表虚假记载,误导投资者遭处罚

据了解,延华智能(证券代码:002178)也曾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处罚。2024年1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60号)。

经监管部门查明,延华智能存在双重违法事实。一方面,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上半年,延华智能参股公司泰和康与雅培合作显著异常,且未来合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但延华智能在知悉此情况后,未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第十八条、《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相关条款,在2022年半年报中对相应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导致该公司2022年半年报、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26.46%,占2022年三季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72.81%。另一方面,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原因,使得投资者无法了解真实的经营状况全貌。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6月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6月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宁科生物虚增业绩、隐瞒重大事件

2025年4月3日,宁科生物及其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宁科生物在2022年通过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虚增营业收入7659.41万元、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这一行为致使其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公司还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以及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等重大事件。不仅公司被处以高额罚款,包括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在内的多位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虞建明更是被采取6年市场禁入措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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