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闫灵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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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闫灵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苑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苑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闫灵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苑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苑
注: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规定。2024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调增营业成本12,744,446.73元,调减销售费用12,744,446.73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闫灵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苑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苑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周国臣、许建华、徐滨、余小林、王猛、刘振、赵慧侠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闫灵喜先生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备查:
1、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至5月27日(星期二)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vicopter@avi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闫灵喜
总经理:徐滨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章苑
独立董事:赵慧侠
证券事务代表:夏源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至5月27日(星期二)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vicopter@avi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夏源
电话:(010)58354758
邮箱:avicopter@av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三人,实到三人,监事康颖蕾、刘震宇、江山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颖蕾女士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审议《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表示同意;
(3)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备查: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