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首页 > 最新消息 > 返回前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7:12

6、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以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国内外大型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为防止远期锁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锁汇时间,同时严格控制远期锁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相关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3时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77号北上海大酒店3F宴会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00、10.0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01、9.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魏中浩先生、徐耀忠先生、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一202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3: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叶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21-66523100转证券事务部

传真:021-6652321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 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436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至5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anqing.qin@cnaff.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中浩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冯林霞女士

公司独立董事:章孝棠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秦汉清先生

(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至5月6日(星期二)

16:00前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anqing.qin@cnaff.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6523100

邮箱:jye@cnaff.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返回前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