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首页 > 最新消息 > 返回前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02:16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ST天沃公告编号:2025-00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浦发广场E座3楼301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ST天沃 公告编号:2025-00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由陈寿焕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其余委员组成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易晓荣(召集人)、陈寿焕、李春荠;

审计委员会:柳世平(召集人)、李祺泓、张安频;

提名委员会:陶海荣(召集人)、易晓荣、张安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柳世平(召集人)、陈寿焕、陶海荣。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陈寿焕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哈尔滨工程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曾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先后或同时担任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设计师、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部长、上海电气重工集团总裁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世达尔现代农机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沃(上海)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战略投资部部长,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寿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四十六条和《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ST天沃 公告编号:2025-00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第四届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荣光磊先生但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之日为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不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荣光磊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荣光磊,男,1988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或同时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首席风控官,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现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计风控部部长,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董事,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光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ST天沃 公告编号:2025-00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筹划在建项目变更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筹划在建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就控股子公司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在建的玉门鑫能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相关部门已同意公司将原二次反射技术改造为一次反射技术,并给予项目配置25万千瓦风电指标,按照“光热+”模式运行建设(以下简称“玉门项目”)。现将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项目公司收到玉门市能源局《关于对玉门鑫能“光热+风电一体化”项目25万千瓦风电拟选场址的函》(玉能源函〔2025〕14号),同意项目公司玉门鑫能“光热+风电一体化”项目25万千瓦风电拟选址,并提供拟选场址坐标,有效期为一年。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变更事项的其他筹划工作。

二、风险提示

玉门项目变更事项目前仍处于筹划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尚需优化完善,光热、风电项目的各项手续尚需办理,且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风电项目需在拟选场址有效期内开工建设,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对玉门鑫能“光热+风电一体化”项目25万千瓦风电拟选场址的函》(玉能源函〔2025〕14号)。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返回前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