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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神雾退及相关当事人受深交所纪律处分

时间:2020年08月19日 08:34

原标题: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神雾退及相关当事人受深交所纪律处分

8月19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决定称,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吴道洪,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杜斌,董事兼总经理孙健,以及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相关当事人,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时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吴道洪,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杜斌,董事兼总经理孙健,董事李全华、岳雪丽、邹秀芝,时任董事丁力,时任副董事长XUEJIEQIAN,时任总经理刘骏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浩、尹丽萍、张继德,监事杨晓红、丁超,时任监事史静,时任财务总监李允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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