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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化工公司”);巨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贸易公司”)。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新增为香港贸易公司、宁波化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人民币13,089.99万元。其中新增为香港贸易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1,712.70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12,333.84万元;新增为宁波化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05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756.15万元。(美元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官网4月30日中间价7.2014)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716.32万元。其中:为香港贸易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94.90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21,567.47万元,为宁波化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5万美元和169.33万欧元,折合成人民币2,148.85万元。(欧元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官网4月30日中间价8.2250)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2025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香港贸易公司、宁波化工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不超过美元3,000万元或人民币21,600万元、人民币18,000万元(或同等价值的外币)。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为香港贸易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1,712.70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12,333.84万元;为宁波化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05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756.15万元。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香港贸易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剑

  企业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498-500号泰盛商业大厦五字楼全层

  经营范围:进出口硫酸铵等化工产品,进口纸浆,出口制冷剂,全套设备等贸易业务。

  单位:万元

  ■

  截止本公告提交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994.90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21,567.47万元。

  2.宁波化工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26,231.6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强;

  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化学工业区跃进塘路50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

  截止本公告提交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05万美元和169.33万欧元,折合成人民币2,148.85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巨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银行: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712.70万美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90天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二)被担保人: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担保金额:105万美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 12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两家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上述被担保人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的贷款融资提供上述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经董事会有效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等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贷款银行、贷款种类的调整。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1,008.42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24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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