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首页 > 最新消息 > 返回前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04月24日 00:00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3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洪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4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

  收到《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拟将以上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68元/股(含),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25-021)。

  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8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26%,购买的最高价为10.48元/股,最低价为10.3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27.87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收到《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2025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80万元,且贷款金额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资金的90%;

  2、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3、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返回前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