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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9,458,50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9,458,50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直股份”、“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为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一)股票发行注册情况

  2024年1月2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号),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30亿元。

  (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88,287,227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88,287,227股,总股本变更为819,893,213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已在与公司签署的认购协议中作出陈述和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1、认购对象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与认购对象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2、认购对象保证认购资金来源合法。

  3、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由中直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中直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所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前述股东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经核查,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所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前述股东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9,458,505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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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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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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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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