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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公告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其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对外转让(国资委同一控制下内部重组或资产划转除外)。锁定期内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取得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安排。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转让将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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