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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时间:2026年01月22日 00:00

本文转自:福建日报

编号为3504810204803的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及诚上广场风险化解工作指挥部共同管理。近期,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使用编号为3504810022022的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现声明如下:

1.编号为3504810204803的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仍然是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及诚上广场风险化解工作指挥部共同管理,从未遗失,此前有关单位和个人所作的任何关于遗失的公告或者声明均为不实陈述。

2.编号为3504810204803的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仍然为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唯一的合法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3.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3日期间,所有盖有编号为3504810022022的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的任何材料均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均不是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若任何有关单位或个人持有盖有编号为3504810022022的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的材料要求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及诚上广场风险化解工作指挥部履行任何义务或承担任何责任的,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及诚上广场风险化解工作指挥部均不予认可。

4.从本声明公告之日起,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使用的公章仍然是编号3504810204803的公章。编号为3504810022022的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将按要求程序进行作废处理。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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