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
(一)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肖梦媛女士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尚需履行原监事职责。
(二)公司拟调整董事会结构,原董事会成员总数7名且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调整为董事会成员总数8名,其中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4,042,200股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登记的股票已于2025年9月19日上市流通,故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012.85万元变更至42,417.07万元,总股本由42,012.85万股变更至42,417.07万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各部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前述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前述修订、新增的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