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晚间,轨道交通空调龙头企业朗进科技(300594.SZ)披露重磅公告,公司及5名核心高管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及4.15亿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将面临超1000万元罚款,其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敬茂个人罚款高达440万元,创下公司上市以来单次处罚金额纪录。
这起违规事件暴露出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严重缺陷,而在连续四年亏损、第二大股东急于减持的背景下,这场监管风暴无疑让朗进科技的经营前景雪上加霜。
4.15亿资金“体外循环”近18个月
六方合计被罚千万
根据监管调查认定的事实,朗进科技的资金占用行为呈现明显的持续性和隐蔽性。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公司及旗下6家子公司通过直接划转或第三方中转的方式,累计向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非经营性资金4.15亿元。
在长达18个月的资金占用期间,公司既未按规定及时发布临时公告披露该重大关联交易,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说明,构成《证券法》所禁止的信息披露重大遗漏。
更令人警惕的是,即便在监管部门可能已介入核查的敏感时期,资金占用行为仍在持续。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新增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仍达3.29亿元,直至2025年8月,青岛朗进集团才偿还全部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尽管公司在后续定期报告中补充披露了相关事项,但已违反信息披露及时性要求,侵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山东证监局在调查中明确指出,该事件具有典型的“内部人控制”特征。作为公司实控人和董事长,李敬茂不仅明知资金占用事项却决策不予披露,还在2024年半年报上签字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其“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组织、指使朗进科技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成为监管从重处罚的关键依据。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山东证监局采取“数罪并罚”原则,对朗进科技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严厉处罚。
处罚决定显示,公司层面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250万元;5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795万元,其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敬茂被罚440万元(含实控人身份专项罚款30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邱若龙被罚120万元;总经理李敬恩被罚105万元;副总经理王绅宇被罚50万元;监事会主席王智鑫被罚50万元。
连续四年亏损
第二大股东急于“离场”
此次行政处罚,可谓给陷入经营困境的朗进科技雪上加霜。
公开财务数据显示,公司已连续四年陷入亏损泥潭:2022年净亏损5799.21万元,2023年亏损收窄至317.13万元,2024年净亏损骤然扩大至7641万元,同比降幅高达2309.28%,2025年三季报显示归母净利润仍为-1350.20万元。
业绩持续承压的同时,公司营收也出现下滑态势。2025年前三季度,朗进科技实现营业收入5.36亿元,同比下降8.12%;毛利率虽同比微升1.05个百分点至24.65%,但净利率仍为-2.30%。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研发投入力度明显减弱,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1.51%,这对于依赖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可能影响长期竞争力。
更让投资者担忧的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已显露离场意愿。2025年12月4日,朗进科技公告称,第二大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出让不超过12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而距离该股东终止历时近2年的股权转让计划,仅过去不到三个月,频繁的转让动作引发市场对公司股权稳定性的质疑。
朗进科技是一家拥有先进变频节能核心技术、制冷系统控制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2000年,2019年6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营业务涉及变频节能轨道交通车辆空调、新能源汽车空调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保服务。
截至12月16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6.16元/股,总市值不足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