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拟对2025年9月自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江苏银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1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企业名称所在地债权总额抵押担保情况1江苏银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扬州3326.80保证人:安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锦山、简春国、陈华、陈宝平 抵押人:江苏银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江苏德业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扬州1308.81保证人:安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春国、邰光华、安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人:安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宝应润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扬州531.45保证人:扬州华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家民、金中兰、朱方刚 抵押人:扬州华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扬州华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扬州489.97保证人:蒋维珍、朱家民、朱方刚 抵押人:扬州华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扬州互润电气有限公司扬州117.42保证人:洪颖妤、周围 抵押人:洪颖妤、周围6扬州宝澳环保餐具有限公司扬州583.27无7扬州市泰宝电气有限公司扬州233.40保证人:扬州市通宝投资担保有限公司8江苏省盈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扬州700.63保证人:江苏同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徐长盈9江苏迎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扬州751.24无10江苏宏锐电气有限公司扬州493.92保证人:江苏兴发新能源材料公司、单怀宽、周步怀、王晓云11宝应县恒威彩钢工程有限公司扬州522.32保证人:扬州市安达管件有限公司、杨云松12宝应县荣林汽车门窗有限公司扬州357.73保证人:宝应县宏发车业有限公司、傅宗林13扬州市安宜电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扬州140.38保证人:刘彩顺、陈书芳、何有时、陈书芬、何旭14扬州市润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扬州350.72保证人:赵健、谢万高、李丽15扬州益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扬州950.04保证人:叶寿红、扬州永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梁永林、宝应县圆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冯学平16扬州成春电器有限公司扬州521.47保证人:潘晓春、成彧、韩海平、乔先平、姜学昌、江苏嘉盈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扬州久久红电器有限公司17东信电力江苏有限公司扬州578.89保证人:杨成、扬州沃尔科技有限公司18扬州沃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扬州380.54保证人:扬州新奥车业有限公司、潘晓、孙寿富、孙爱国、赵恒燕19江苏迅达电磁线有限公司扬州2120.76保证人:卢之云、朱根娣、安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扬州玉好铜业有限公司20宝应昆拓热控系统有限公司扬州555.76保证人:苏州市华瑞热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昆拓热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应青新能源有限公司、刘明国21江苏闪锐现代农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扬州483.54保证人:薛伟平、李杰、郑娟合计15499.06
以上债权对应债权本金71,051,287.90元,利息79,428,376.78元,孳生息4,139,998.63元(计算至2026年2月20日),其他债权370,891.00元,债权合计154,990,554.31元。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交易对象:竞买人需为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以下个人或机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人、担保人为企业的,债务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凡先前参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咨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咨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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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