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6年2月6日
单位:人民币元
户数债务人名称本金余额利息代垫费用债权合计担保方式担保人1江苏康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5000000.005785761.45327752.0061113513.45保证+抵押江苏康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宇宏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铭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瑞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恒鼎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捷登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马伟、蔡春雨、安徽康美绿筑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新沂恒鼎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沂科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徐州康得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徐州美兴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朱子曾、吴敏2徐州鑫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38650804.5922557617.46395938.0061604360.05保证江苏中汇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徐州裕恒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张书峰3江苏雨花钢铁有限公司15917877.457517775.71829014.0024264667.16保证马鞍山天兴钢制品有限公司、周光明、姚风霞、薛炎、周雯嫣
备注1:本公告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备注2:以上债权数据计算至2025年12月1日,具体以相关合同、借据及法律文书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