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国航、东航、南航、川航、厦航、春秋航空陆续发布日本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2026年3月28日(含)前出行的涉及日本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可免费退改。在此之前,免费退改签政策到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国航
关于调整国航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2025年12月5日)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调整国航涉及日本航线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条件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5年12月5日12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国航999开头的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
(二)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6年3月28日(含)之间东京、大阪、名古屋、福冈、仙台、广岛、札幌、冲绳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
二、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
如您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请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联系原购票渠道、国航客服热线95583或营业网点取消客票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后,按如下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
(一)客票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差价,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本通知自2025年12月5日起生效。
东航
关于东航日本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告
尊敬的旅客:
近期,外交部就中国公民前往日本发布郑重提醒。为协助行程涉及日本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发布东航涉及日本航线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东航781客票填开的国际、地区或国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包括东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飞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6年3月28日(含),同一客票内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
(二)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2025年12月5日12:00(含)之前。
(三)取消行程日期
本规定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含)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航班计划起飞时刻之后取消行程及2025年11月14日(含)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不适用本规定。
二、变更及退票政策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在客票有效期内可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办理变更至原航班前后3天(含)以内的航班,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或变更超出原航班前后3天(含)内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未使用航段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改手续。
温馨提醒您:
1.如您已提前办理值机、选座等业务,建议您先回原办理渠道取消已办理的值机、选座,再办理机票变更或退票手续。
2.如您尚未确定行程安排,请您务必在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取消行程。遇客服热线繁忙时,建议您选择原购票渠道、东航APP/小程序(服务大厅-客票服务-取消行程)取消行程。

南航
关于调整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调整南航日本航线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理通知,具体如下:
一、适用客票
2025年12月5日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784开头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6年3月28日(含)之间的日本进、出港(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客票变更
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其他事项
1.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且于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后办理退改被收取变更手续费及退票费的旅客,请联系原办理渠道申请退回已收取的变更手续费或退票费。
2. 其他规则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四川航空
关于调整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调整川航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5年12月5日12:00(含)之前使用876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包括里程兑免客票);
(二)旅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6年3月28日(含)之间的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日本进出港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变更、退票手续:
(一)变更
1.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 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
三、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如已办理自愿变更或自愿退票,可联系原办理渠道申请退回已收取的变更费或退票费。

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关于日本航线非自愿退改规定的通知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春秋航空(9C)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5年12月5日12:00(含)前购买,且乘机日期2025年12月5日(含)- 2026年3月28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大阪、福冈、茨城、东京羽田、名古屋、札幌、佐贺、东京成田、冲绳、高松进出港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自本通知发布时起,旅客在航班计划起飞前办理退票或变更的,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1、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并建议您尽早办理,以免遗忘及变化给您造成不便。
2、如选择变更至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免收变更手续费,免手续费办理仅限一次,免手续费变更后如需退票,按自愿退票规则办理。
3、2025年12月5日12:00(含)之前已经办理退票或者改签的旅客不适用本规定。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其他舱位旅客可优先选择以下自助渠道直接办理。
1、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2、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按证件办理”;
3、登录春秋航空自助退改链接:https://t.ch.com/fFYM8 ;
4、登录春秋航空官网:www.ch.com -“旅程服务”-“机票退改”;
春秋航空提醒您,当前客服热线繁忙,请尽快通过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或下载春航APP自助办理,避免影响到您的后续安排。

厦门航空
关于调整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规则的公告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厦航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2025年12月5日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厦航731 开头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6年3月28日(含)之间的日本进、出港(含经停)厦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MF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厦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或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已办理自愿变更退票的客票不补退。
(五)本规定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含)至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之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之后取消已定妥座位及2025年11月14日(含)之前取消已定座的旅客不适用本规定。
(六)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来源 | 南方航空 中国国际航空 东方航空 春秋航空 四川航空 厦门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