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19日,新泉股份发布公告称,2025 年 7 月 8 日,财政部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年报工作通知”),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编辑 楚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