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17日,锡华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3月16日、3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编辑 丛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