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4日,大湖股份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鲜活水产品业务主要以大水面养殖方式开展,主要经营鳙鱼、白鲢为代表的淡水鱼等产品的养殖、销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编辑 王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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