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27日,瑞泰新材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控股股东江苏国泰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于近日发行完成,进入换股期后(即2026年7月24日至2029年1月22日止),债券持有人如选择换股,取得的瑞泰新材股票来源于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若发生换股,控股股东的持股数量将相应减少、持股比例相应下降。本公司总股本不因可交换债换股而发生变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编辑 任世碧)